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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 “环保”这个词现在越来越热,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居生活环境条件也愈来愈让人关注。本期节目我们邀请到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总工程师 林茂先生,和大伙一块聊聊关于环保的那些事。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
【主持人】:今年1月1日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厉“有牙齿”的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环境保护部门如何加大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水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几家环境违法企业?移送司法部门几家?处罚几家?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今年1-4月,全市环保部门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组织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环境敏感区域开展了环境执法大检查,依法打击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965人次,检查企业280家次。发现存在违法建设项目企业112家,违法排污企业 40家,责令停产企业18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44家,关停取缔企业 6家,立案查处企业56家,处罚金额达156.99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起。
例如,在检查中发现的南平市万源丰纸制业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直排沙溪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涉重金属企业建阳市天天铁艺有限公司列为2015年第一批市级挂牌环境问题,责成建阳区环保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要求企业立即停止未批先建投入使用的镀锌生产线,并按照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例如,在检查中发现的南平市万源丰纸制业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直排沙溪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涉重金属企业建阳市天天铁艺有限公司列为2015年第一批市级挂牌环境问题,责成建阳区环保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要求企业立即停止未批先建投入使用的镀锌生产线,并按照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主持人
【主持人】:饮用水安全问题老百姓十分关心,做为环保部门,在确保饮用水源地饮水安全,加大水源地的环境监测频次方面有哪些动作?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环保部门除加大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地人类活动的排查外,同时还加强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建立了水源地水质例行常规监测制度,将监测范围延伸至村镇饮用水源地,涵盖市县、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从今年开始,南平市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由原来的每月监测一次增加为每月监测三次,分别于监测月上旬、中旬、下旬采样监测。
各县(市、区)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由原来的每两个月监测一次增加为每月监测一次,采样时间为监测月的1~10日。全市各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同时对设区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每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安排在6~7月进行采样监测;各县(市、区)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分析。
从今年开始,南平市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由原来的每月监测一次增加为每月监测三次,分别于监测月上旬、中旬、下旬采样监测。
各县(市、区)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由原来的每两个月监测一次增加为每月监测一次,采样时间为监测月的1~10日。全市各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同时对设区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每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安排在6~7月进行采样监测;各县(市、区)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分析。
主持人
【主持人】:去年开展河长制以来,我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去年开展河长制以来,我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喜成效,我市境内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始终把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服务民生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强化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2014年,流域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辖区内闽江、建溪、富屯溪3条主要水系水质总体良好,水质功能达标率和Ⅰ-Ⅲ类水质均为100%,闽江南平段送往宁德市黄田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均优于省政府提出的整治总体目标。
2014年共安排25个项目列入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以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个重点领域综合治理,通过项目带动,采取落实责任、定期督查和按月调度等手段,强力推进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实。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划定水源保护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根据城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水源保护区。目前各县(市、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均划定了保护区并通过省政府批复实施。二是在水源地设立标志牌、宣传牌、交通警示牌,提醒公众及来往驾乘人员,保护水源安全。三是开展流域水环境整治,通过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措施,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水源地水质。四是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五是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市环境监测站配置了环境应急监测车,同时依托一些企业建立了活性炭、石灰等应急物资。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应对和处置。
2014年共安排25个项目列入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以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个重点领域综合治理,通过项目带动,采取落实责任、定期督查和按月调度等手段,强力推进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实。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划定水源保护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根据城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水源保护区。目前各县(市、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均划定了保护区并通过省政府批复实施。二是在水源地设立标志牌、宣传牌、交通警示牌,提醒公众及来往驾乘人员,保护水源安全。三是开展流域水环境整治,通过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措施,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水源地水质。四是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五是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市环境监测站配置了环境应急监测车,同时依托一些企业建立了活性炭、石灰等应急物资。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应对和处置。
主持人
【主持人】:我市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问题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延平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广大网友更是时时盯着,可否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去年初延平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问题受到省环保厅区域限批后,延平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整治工作,采取了“拆、治、控、转”并举的整治措施。
拆:2009-2011年,共拆除养殖场132家,拆除面积15万㎡;2011年-2012年,共拆除养殖场203家,拆除面积23.9万㎡;2013年共拆除养殖场135家,拆除面积4.89万㎡;去年又下达拆除养殖场面积23.5万㎡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上报计划拆除养殖场1078家、拆除面积37.7万㎡,截止目前,已拆除养殖场719家,拆除面积31.8万㎡,削减养殖量约15万头。
治: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受到污染的小流域水质达到V类水标准。延平区出台了污染治理奖励政策,对完成污染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的规模养殖场,给予补助投入资金总额的30%,促进全区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开展。2013年共有42家养殖场通过国家环保部减排考核认定,2014年继续做好151家规模养殖场的减排工作。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重点开展西塔溪、安丰溪、常坑溪、杜溪等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控:严控违法新(扩)建养殖场。专门建立区、镇、村、村民小组四级网格化管理队伍和举报制度,加强巡查力度,对新(扩)建养殖场采取零容忍态度,露头就打,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区国土、林业部门及乡镇(街道)一经发现新(扩)建养殖场立即予以制止、拆除;电力部门把好用电关,对违法新(扩)建养殖场不予供电,对违法转供电用于建养殖场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从今年3月至今,各乡(镇)、街道拆除新(扩)建养殖场11家,面积17097㎡,组织公安、执法及镇村干部160多人联合行动,强行将辖区内性质恶劣的违法新建养殖场3座14000㎡拆除,形成了一定的震慑,有效的遏制了辖区新(扩)建养殖场行为的发生。
转:引导养殖户转岗转业,积极争取水口库区政策支持,开工建设樟湖库区大桥,改善库区发展环境;扶持库区发展百合花种植和食用菌产业,目前樟湖镇、炉下镇种植百合花228亩,炉下镇引进福建西诺花卉种业有限公司进行百合种球种植,将辐射浙江、福建两个产区;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拓宽移民增收渠道;加快库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就业指导培训,逐步引导库区养殖户到周边企业务工,实现产业转型。
同时,在采取“拆、治、控、转”并举的整治措施之外,还加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力度。目前全区规模养殖场建干尸井1169多口,建公益性干尸井79口。今年,延平区还准备专项资金建设124口公益性干尸井。各乡(镇)、街道成立病死畜禽收集、处置队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各乡镇(街道)、村(居)组建巡查队伍,每1—2天巡查一次。2014年漳州益成有机肥厂在樟湖镇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生产有机肥项目,辐射周边太平、夏道、炉下等乡(镇),将收集的病死动物进行焚烧加工成有机肥,用于花卉、水果等农作物,目前已处理病死猪约6万头。
拆:2009-2011年,共拆除养殖场132家,拆除面积15万㎡;2011年-2012年,共拆除养殖场203家,拆除面积23.9万㎡;2013年共拆除养殖场135家,拆除面积4.89万㎡;去年又下达拆除养殖场面积23.5万㎡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上报计划拆除养殖场1078家、拆除面积37.7万㎡,截止目前,已拆除养殖场719家,拆除面积31.8万㎡,削减养殖量约15万头。
治: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受到污染的小流域水质达到V类水标准。延平区出台了污染治理奖励政策,对完成污染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的规模养殖场,给予补助投入资金总额的30%,促进全区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开展。2013年共有42家养殖场通过国家环保部减排考核认定,2014年继续做好151家规模养殖场的减排工作。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重点开展西塔溪、安丰溪、常坑溪、杜溪等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控:严控违法新(扩)建养殖场。专门建立区、镇、村、村民小组四级网格化管理队伍和举报制度,加强巡查力度,对新(扩)建养殖场采取零容忍态度,露头就打,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区国土、林业部门及乡镇(街道)一经发现新(扩)建养殖场立即予以制止、拆除;电力部门把好用电关,对违法新(扩)建养殖场不予供电,对违法转供电用于建养殖场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从今年3月至今,各乡(镇)、街道拆除新(扩)建养殖场11家,面积17097㎡,组织公安、执法及镇村干部160多人联合行动,强行将辖区内性质恶劣的违法新建养殖场3座14000㎡拆除,形成了一定的震慑,有效的遏制了辖区新(扩)建养殖场行为的发生。
转:引导养殖户转岗转业,积极争取水口库区政策支持,开工建设樟湖库区大桥,改善库区发展环境;扶持库区发展百合花种植和食用菌产业,目前樟湖镇、炉下镇种植百合花228亩,炉下镇引进福建西诺花卉种业有限公司进行百合种球种植,将辐射浙江、福建两个产区;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拓宽移民增收渠道;加快库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就业指导培训,逐步引导库区养殖户到周边企业务工,实现产业转型。
同时,在采取“拆、治、控、转”并举的整治措施之外,还加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力度。目前全区规模养殖场建干尸井1169多口,建公益性干尸井79口。今年,延平区还准备专项资金建设124口公益性干尸井。各乡(镇)、街道成立病死畜禽收集、处置队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各乡镇(街道)、村(居)组建巡查队伍,每1—2天巡查一次。2014年漳州益成有机肥厂在樟湖镇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生产有机肥项目,辐射周边太平、夏道、炉下等乡(镇),将收集的病死动物进行焚烧加工成有机肥,用于花卉、水果等农作物,目前已处理病死猪约6万头。
主持人
【主持人】:延平区的南坪溪、杜溪被视为畜禽养殖业污染的典型代表小流域,目前这两条小流域整治情况如何?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治理模式,变分散治理为小流域集中治理,大力推行养治分离模式,探索建立科学的付费体系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正大集团—正大欧瑞信(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延平区实施畜禽养殖零排放资源化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是以生猪养殖零排放、有机肥生产、农业种植、农产品深加工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体,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实现畜禽养殖变包袱为优势的目标。正大欧瑞信公司已在我区南坪溪、杜溪流域开展治理,其中,南坪溪流域养治分离、循环经济项目投资3472.37万元,建立了17个集中治理点和15个河道强化治理区,目前,大部分治理点土建工程、高低压供电线路改造基本完工,工程建设完工调试后,南坪溪流域及长万水库将实现生态养殖模式,出口端水质指标将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杜溪流域上游集中连片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示范项目投资4927.4万元,流域设立了8个集中治理点和25个预处理点,今年4月1日启动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结合设施农业、蔬菜深加工基地及有机肥厂,畜禽养殖污水实现零排放,杜溪流域水体将得到逐步修复,水质逐步改善,达到水体区划功能。
主持人
【主持人】:农村环境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地方,环保部门如何开展这一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我市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是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从2010年至今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共申请了五批项目,涉及10个县(市、区),47个乡镇28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54万人。
2010-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覆盖10个县(市、区)40个乡镇259个村,受益人口达49.5万人,涉及富屯溪、南浦溪、崇阳溪,松溪等流域。建设项目内容主要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农村畜禽散养污染治理设施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设施。
2013-201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覆盖5个县(市、区)7个乡镇15个村,受益人口为4.5万人,涉及鹭鹚溪、西溪、南浦溪、武步溪、杉溪等流域。建设项目内容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设施。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入多少钱,从2010年至2012年,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共投资了3.12亿元,其中向中央申请资金15978万元,争取省上资金12022万元。2013年至2014年,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投资了3018.1万元,其中向中央申请资金1272万元,争取省上资金1428万元。
2010-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覆盖10个县(市、区)40个乡镇259个村,受益人口达49.5万人,涉及富屯溪、南浦溪、崇阳溪,松溪等流域。建设项目内容主要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农村畜禽散养污染治理设施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设施。
2013-201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覆盖5个县(市、区)7个乡镇15个村,受益人口为4.5万人,涉及鹭鹚溪、西溪、南浦溪、武步溪、杉溪等流域。建设项目内容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设施。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入多少钱,从2010年至2012年,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共投资了3.12亿元,其中向中央申请资金15978万元,争取省上资金12022万元。2013年至2014年,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投资了3018.1万元,其中向中央申请资金1272万元,争取省上资金1428万元。
主持人
【主持人】:目前,我市生态创建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国家、省级生态市(县),生态乡、镇、村多少个)?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截止去年12月,全市共有9个县(市)通过省级生态县命名,其中邵武市、武夷山市、光泽县和松溪县目前已经完成国家级生态县的材料申报工作,待环保部技术评估。
截止去年12月,全市115个乡镇和13个涉农街道中,有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118个(其中2012年以来已命名4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
截止去年12月,全市115个乡镇和13个涉农街道中,有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118个(其中2012年以来已命名4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
主持人
【主持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与修订前《环境保护法》相比较,有哪些特点?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我认为,有四个特点:一是定位合理,是定位在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二是创新理念。近年来环保领域的一些主要理念和指导精神,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新法中都有所体现。
三是完善制度。一些新的制度,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新法都作了明确规定。现有的一些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
四是强化责任。增设了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二是创新理念。近年来环保领域的一些主要理念和指导精神,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新法中都有所体现。
三是完善制度。一些新的制度,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新法都作了明确规定。现有的一些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
四是强化责任。增设了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主持人
【主持人】:新法是否有望扭转地方政府不作为局面?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强化政府责任是此次修订的重点。原环保法存在一个很重要的缺陷,就是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流于形式。新法从多个方面强化政府责任,有了重大突破:
新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了人大监督,强化了环境监察。
此外,还健全了问责机制。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等九种行为,新法规定对政府或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总体来看,新法为强化和落实政府环境责任奠定了法律基础。
新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了人大监督,强化了环境监察。
此外,还健全了问责机制。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等九种行为,新法规定对政府或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总体来看,新法为强化和落实政府环境责任奠定了法律基础。
主持人
【主持人】:原新修订前的环保法一直被指偏软,新法从哪些方面体现了法律要“像钢铁一样硬”的思想?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违法成本低”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长期存在的痼疾。此次修订环保法,将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作为重点,有了很大突破:
一是增设按日计罚。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污,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一处罚,上不封顶,将极大地提高违法成本。
二是增设治安处罚。新法规定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四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这将极大震慑违法行为人。
三是增设连带责任。新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新法在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也赋予环保部门一些职责和权限。比如,赋予环保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检查权,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规定环保部门有权责令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事业单位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
一是增设按日计罚。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污,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一处罚,上不封顶,将极大地提高违法成本。
二是增设治安处罚。新法规定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四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这将极大震慑违法行为人。
三是增设连带责任。新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新法在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也赋予环保部门一些职责和权限。比如,赋予环保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检查权,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规定环保部门有权责令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事业单位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
主持人
【主持人】:新法对环境质量提升的保驾护航作用如何体现?此外,法律对环保部门的职责要求更高了,环保部门如何应对这样的新形势?
南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
【林总工程师】:新法从立法宗旨到监管措施,始终以如何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例如,立法目的就是要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环境质量负责,并通过环保规划确定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地方政府根据环保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按期达标;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环保部门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但是,最终能否彻底改善环境质量,还要看新法能否贯彻落实。环保部门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时,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新环保法在这方面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今后,环保部门履职,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不失职、不渎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最终能否彻底改善环境质量,还要看新法能否贯彻落实。环保部门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时,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新环保法在这方面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今后,环保部门履职,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不失职、不渎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